鹰潭市农粮局公布一起使用泥鳅活体饵料垂钓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5年 03月 27日     

典型案例:2024年7月,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夜间渔政执法巡查时,在鹰潭市鹰潭大桥中段发现倪某、危某某正在进行垂钓,桥下是我市信江河,经检查发现倪某、危某某使用泥鳅活体饵料垂钓。经立案查明,当事人倪某、危某某使用泥鳅活体饵料垂钓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渔业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江西省渔业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依法对当事人倪某、危某某作出没收垂钓器具、渔获物,并处27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教育,倪某、危某某表示认错认罚且主动提出自愿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进行生态补偿。

请大家合法合规文明垂钓,休闲垂钓,切莫以身试法。下一步鹰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强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的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欢迎大家积极提供线索,举报电话: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0701-6222246;鹰潭市禁捕办0701-6261518;鹰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701-646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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